“薪火长征·爱国有我” 长征胜利90周年绘画征稿活动

官方活动

“薪火长征·爱国有我” 长征胜利90周年绘画征稿活动

一、项目背景
1936 年,中国工农红军历经二万五千里长征,以非凡的意志突破重重封锁,实现战略转移,铸就了 “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争取胜利” 的长征精神。2026 年是长征胜利 90 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不仅是对革命先辈的深切缅怀,更是传承红色基因、凝聚民族力量的重要契机。

爱国工程研究院作为指导单位,始终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播红色文化为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要求,通过多元艺术形式再现长征壮举、致敬革命英雄,特策划本次大型展演征稿活动,让广大群众在创作与参与中感悟长征精神的时代价值,激励全社会不忘初心、奋勇前行。

二、组委会架构
(一)顾问团
邀请红色研究专家、红色文化学者、艺术领域工作者组成,负责活动主题把关、作品评审指导及学术支持。

(二)指导单位
爱国工程研究院

(三)主办单位
“薪火长征·爱国有我” 纪念长征胜利 90 周年大型展演征稿活动组委会

三、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围绕“长征、传承、英雄” 三大核心,聚焦以下方向:

1.再现长征历程:展现红军在长征途中的战斗场景、艰苦岁月、感人故事(如飞夺泸定桥、过草地、遵义会议等);

2.致敬革命英雄:歌颂长征中涌现的英雄人物、无名烈士,弘扬其忠诚无畏、舍生取义的崇高品格;

3.传承长征精神:结合新时代背景,诠释长征精神的当代内涵,展现新时代青年、社会各界对红色基因的传承与践行;

4.礼赞伟大祖国:以革命历史为根基,抒发对祖国发展、民族复兴的热爱与憧憬。

四、征集形式
本次征集涵盖多元艺术形式,鼓励个人、团体(学校、社区、艺术机构等)积极参与,具体包括:

1.绘画(油画、国画、水彩画、版画等)、

2.书法(软笔、硬笔、篆刻等);

五、作品要求
(一)通用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紧扣征集主题,积极向上、思想健康,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内容;

2.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

3.作品需体现艺术创新性与感染力,既能展现红色文化内核,又能结合时代审美,引发观众共鸣。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结合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综合评选,设置 “红色传承奖” ,具体如下:

(一)核心荣誉奖:红色传承奖
评选标准:聚焦“传承长征精神” 核心主题,作品需深度挖掘长征历史内涵,兼具思想高度与艺术感染力,能引发大众对红色文化的共鸣与思考,且在公益传播中具有突出价值;

奖励内容:

◦颁发由爱国工程研究院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室颁发的“红色传承奖” 荣誉证书及爱国主义社会实践证书;

◦部分获奖作品将纳入“长征精神公益传播素材库”,优先用于全国红色文化巡回展览、公益宣传片制作等;

◦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与“长征精神进校园 / 进社区” 公益宣讲活动,作为红色文化传播使者分享创作理念。

(二)评选与公示
评选流程:提交作品后,由顾问团、评审组共同组成终评委员会,结合评委规则综合评定;

颁奖仪式:拟定于 2027 年2月举办颁奖仪式,邀请顾问团成员、主办方代表为获奖个人 / 团体颁奖。

七、版权使用声明
1.所有参与作品的著作权仍归作者所有,但主办方(“薪火长征·爱国有我” 纪念长征胜利 90 周年大型展演征稿活动组委会)拥有作品的公益使用权,使用期限为长期;

2.公益使用范围包括:活动宣传推广(官网、公众号、媒体报道等)、红色文化公益展览(线下展厅、巡回展出等)、公益传播素材(制作宣传片、汇编作品集等),不用于任何商业盈利目的;

3.主办方在使用作品时,将注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尊重作者署名权;

4.参与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版权声明;若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组委会负责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1560076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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