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域化开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爱国主义教育体系,经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德育培教中心(以下简称“德育培教中心”)。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构性质与隶属关系
德育培教中心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主要职责范围
(一)教育体系构建与整体规划
负责制定爱国主义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爱国宣传普及、主题教育培训、多方协同引导、基层落地服务四大业务板块;构建覆盖全年龄段人群、全类别社会场景的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体系。
(二)宣传普及与精神弘扬
负责在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主题宣传活动;联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出“行走的爱国课堂”系列宣讲;运营新媒体平台,开设“每日一史”“英模故事”等特色专栏,扩大爱国主义教育传播覆盖面。
(三)教育培训与能力建设
面向青少年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骨干、基层干部等不同群体,组织开展“薪火相传”“强国志·爱国行”等专题培训班;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开发并上线不线上爱国主义教育公开课,打造系统化、品牌化培训项目。
(四)协同联动与基层服务
对接教育部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中小学德育课程;配合宣传、文旅、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开展“红色故事汇”“英烈事迹巡展”等活动;参与组织“全民国防教育日”“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全国联动活动;建立与各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设立基层服务点,统筹开展基层爱国主义教育落地服务。
(五)合作推广与示范点建设
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合作单位,签署联合推广合作协议;与各级各类学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及红色场馆共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点或实践基地;开展资源共享、师资互派、活动联办等深度合作,构建全国性爱国主义教育合作网络。
(六)成效评估与模式推广
建立爱国主义教育成效评估与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教育实效调研与质量评估;收集整理工作数据、典型案例及先进经验;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爱国主义教育“全年龄全场景”工作模式;负责志愿者队伍的招募、注册、管理与培训工作。
三、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
德育培教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执行主任1名,专职工作人员若干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德育培教中心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坚持分层分类
严格遵循“分层施教、分类施策”原则,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的特点设计差异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三)严格规范管理
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规范各类活动、培训、合作项目的管理流程,强化经费使用监管,确保各项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四)持续创新提升
积极探索爱国主义教育新模式、新方法、新载体,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和数字化手段,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时代感和吸引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
重视爱国主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热爱教育事业的德育培教工作队伍,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五、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德育培教中心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报告。
特此批复。
爱国工程研究院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