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全域分层分类爱国主义教育共建体系的批复

文件

德育培教中心:

你中心《关于组建全域分层分类爱国主义教育共建体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中心开展全域分层分类爱国主义教育共建体系创建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有关要求,坚持政府统筹、阵地联动、社会参与、常态长效,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体系建设,切实把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凝聚到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上来。

二、原则同意按照分层分类、全域覆盖、多方联动、共建共享的思路,设置爱国主义教育共建联动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共建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联动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共建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义务宣传员五类共建主体。你中心要结合实际,明确各类主体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和退出情形,确保分类科学、标准统一、职责清晰、管理规范。

三、同意开展各类共建主体的遴选、授牌和聘任工作。遴选授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建立共建台账和动态管理制度。授牌、聘任不得搞形式主义,不得增加基层和参与单位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收费,不得借机开展与爱国主义教育无关的商业活动。

四、健全共建体系运行机制。要围绕主题宣讲、节日纪念、红色研学、文明实践、国防教育、劳动教育、科普教育、非遗传承等内容,推动队伍联训、资源联用、活动联办、成果联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义务宣传员队伍建设要突出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公益属性,完善培训、备案、考核和激励机制。

五、强化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活动安全责任制和未成年人保护要求。涉及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研学实践和校外活动的,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活动审批、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和过程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符合条件、长期不履责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共建主体,应按程序取消资格、撤销授牌或解聘。

六、做好总结评估和请示报告。你中心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体系建设进展、重大活动安排和重要工作情况,适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培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爱国主义教育品牌。有关制度文件、授牌方案、聘任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请你中心根据本批复精神,抓紧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域分层分类爱国主义教育共建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此复。

 

 

爱国工程研究院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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