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爱国课堂”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系列活动 ——“红色艺术创作官”全国优选活动方案

文件

一、活动总则
(一)活动背景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大思政课”建设走深走实,打造常态化、沉浸式、实践性爱国主义教育平台,依托“行走的爱国课堂”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系列活动体系,特开展“红色艺术创作官”全国优选活动。活动聚焦青少年学生红色文化传承与艺术创新,引导广大学生以艺术为载体,挖掘红色故事、诠释红色精神、传播红色力量,将爱国情怀转化为创作动力与实践担当,助力新时代青少年思政教育与美育融合发展。
(二)活动主题
执艺传红韵 青春颂家国
(三)活动定位
本次活动为常年持续性全国性公益实践活动,不设固定活动周期,实行“地方常态化组织、全国年度优选、年末集中授誉”的运行模式。面向全国学生群体,鼓励各地教育单位、院校、社团自主开展分层、分批次征集评选活动,全年均可申报参与,每年年末由主办单位统一开展全国终审、成果公示及年度荣誉盛典。
(四)活动宗旨
以艺育人、以美铸魂,依托艺术创作实践,让青少年走出课堂、走进红色场景、感悟红色文化,挖掘新时代红色精神内涵,用青少年视角、艺术语言讲述中国红色故事。常态化搭建青少年红色艺术展示、交流、成长平台,培育青少年爱国情怀、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感,打造长效化、品牌化的青少年爱国主义社会实践精品活动。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爱国工程研究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德育培教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馨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媒体展播平台:“学习强国”强国风采 主题专栏公益展播
三、参与对象
全国幼儿园、中小学生,普通高中、中专、职高在读学生,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读大学生。
分组设置: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每组独立评选、分别授誉)
四、活动模式(常态化运行机制)
(一)地方自主组织,全年常态化开展
活动无固定起止时间,实行全年开放报名、常态化征集模式。各省市、各院校可结合本校、本地思政教育、社会实践、美育活动安排,自主制定地方活动细则、自主开展作品征集、初审、线下展演、校园宣讲、红色研学配套活动,灵活安排阶段性选拔工作,无需统一同步开展。
各地组织单位可结合建党、建军、国庆、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专场创作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扩大参与覆盖面,留存活动影像、台账、作品资料。
(二)年度汇总推送,全国集中优选每年 11 月 30 日前,各地区、各院校完成本年度所有参选作品初审、筛选工作,择优推送优秀作品至主办单位,参与全国年度优选评审。个人未通过院校、地区推送的优秀作品,可由地方工作组统一汇总申报。
(三)年末统一评审,集中授誉公示
每年 12 月,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全国终审工作,完成年度作品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辅导教师评选。年末统一举办全国年度荣誉盛典,集中表彰年度优秀创作者、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辅导教师,同步公示年度获奖成果、开展优秀作品全国展播。
五、作品征集类别及要求
作品需紧扣红色主题、爱国主义、时代发展、家国情怀,聚焦红色历史、革命先烈、新时代强国风貌、乡村振兴、生态文明、青春报国等内容,主题积极向上、立意新颖,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贴合青少年视角。
(一)征集类别
1.视觉绘画类:素描、水彩、油画、国画、插画、手绘海报、装饰画等;
2.书法篆刻类: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红色主题篆刻作品;
3.数字文创类:红色主题文创设计、IP 形象设计、红色场景视觉设计、数字绘画;
4.影像创作类:红色主题短视频、微电影、纪实短片、红色研学vlog、摄影作品;5.综合艺术类:红色手工作品、剪纸、非遗红色创作、舞台艺术创编脚本等。
(二)作品规范
1.所有作品为原创首发,严禁抄袭、搬运、AI 批量生成,杜绝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通报所属单位;
2.作品需附带 100-300 字创作说明,阐述创作思路、红色内涵、实践感悟,体现个人学习与思考;
3.每位参与者全年可提交多组作品,择优参与年度全国评选,不限制投稿数量;
4.作品不得含有低俗、违规、违背主流价值观的内容,坚守红色文化正向导向。
(三)版权说明
参与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地方执行单位拥有作品公益展示、宣传、展播、汇编出版、校园推广的使用权,不用于商业盈利。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活动相关宣传推广无需另行支付版权费用。
六、荣誉设置
本次活动采用荣誉阶梯+特色专项+集体授誉的多元化荣誉体系,各组别独立评选,全国统一授予荣誉,所有荣誉均颁发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证书、荣誉证书、纪念奖牌/文创荣誉品。
(一)个人创作荣誉
1.年度红色艺术标杆创作者(全国最高个人荣誉):授予年度思想深度、艺术表现力、创新力俱佳的顶尖作品创作者,名额稀缺,为活动年度核心荣誉,可优先参与全国作品巡展、红色艺术交流活动。
2.红色艺术匠心创作者:授予创作功底扎实、主题诠释深刻、作品质感精良的优秀创作者,表彰深耕红色创作、用心传递家国情怀的青年学子。
3.红色艺术新锐创作者:授予视角新颖、创意独特、兼具青春活力与时代特色的青年创作者,鼓励青年创新表达红色文化。
4.红色艺术活力创作者:授予积极参与常态化创作、作品贴合主题、态度认真的参选学生,鼓励广泛参与、持续实践。
5.年度优秀创作入围星光席位:对所有参与年度全国优选、符合参选标准的优质作品予以授誉,肯定学生实践创作成果。
(二)专项特色荣誉
1.最佳红色传播力作品:表彰传播价值高、感染力强,适合线上线下推广、广泛传递红色正能量的作品;
2.最佳时代创新创作:表彰融合新时代元素、创新艺术形式、赋予红色文化全新表达的创意作品;
3.最佳实践感悟创作:表彰结合红色研学、社会实践、实地采风创作,兼具实践意义与教育意义的作品。
(三)集体与指导荣誉
1.爱国主义教育优秀组织单位:表彰积极常态化组织活动、参与人数多、活动成效显著、成果丰富的院校、地区工作组;
2.爱国主义教育优秀辅导教师:表彰悉心指导学生创作、积极推动红色美育实践、培育优秀作品的指导老师;
3.爱国主义教育共建示范基地:表彰积极组织集体创作、开展红色实践活动的优秀集体。
七、活动流程(常年持续+年度收官) 
(一)全年常态化开展(1 月 1 日-11 月 30 日)
各地区、各院校自主发布活动通知,常态化开放报名,自主开展作品征集、班级初选、校级/地区级评审、作品展示、红色研学配套实践活动,留存活动资料,建立活动台账。
(二)年度作品汇总推送(每年 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
各地组织单位梳理本年度所有优秀作品,筛选优质作品统一报送全国组委会,提交作品原图、创作说明、活动信息、地方活动总结。
(三)全国终审评审(每年 12 月 1 日-12 月 20 日)
全国专家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组开展评审,综合考量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原创性、创新性,确定各类荣誉名单。
(四)成果公示与荣誉盛典(每年 12 月底)
主办单位公示年度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举办全国年度荣誉盛典,统一颁发年度荣誉,同步发布年度优秀作品合集,开展全国线下展览。
八、评审标准
1.思想立意(40 分):紧扣红色主题与爱国主义内核,价值观正向,贴合时代精神,兼具家国情怀与青春担当,创作感悟真挚深刻;
2.艺术表现(30 分):作品构图、色彩、排版、拍摄、书写等艺术功底扎实,画面完整、质感优良,艺术表现力强;3.创新创意(20 分):视角新颖、形式创新,突破传统表达,结合新时代青年视角,赋予红色文化全新诠释;
4.原创规范(10 分):作品原创无抄袭,格式规范、信息完整,符合参选要求,无违规内容。
九、地区组织工作要求
1.自主统筹,灵活开展:各地区、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安排,灵活设定本地征集周期、评选方式,无需与全国时间同步,全年随时可开展阶段性活动;
2.注重实践,融合育人:鼓励结合红色研学、思政课堂、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开展创作,引导学生走进红色基地、感悟红色历史,实现“行走学习+艺术创作”双向赋能;
3.严格初审,保证质量:各地做好作品原创性审核、内容审核、格式审核,择优推送优质作品参与全国评选,杜绝抄袭、劣质作品报送;
4.留存台账,规范管理:做好参与活动学生信息、作品资料、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的归档留存,作为年度优秀组织单位评选重要依据。
十、活动权益与成果运用
1.所有荣誉为全国通用社会实践荣誉,可作为初中/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第二课堂学分、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评优评先、美育测评的有效佐证材料;
2.年度优秀作品将纳入全国红色艺术作品资源库,进行全国线下展览、作品合集汇编,扩大红色文化传播影响力;
3.优秀创作者、辅导老师、组织单位将被纳入年度红色美育优秀名录,优先参与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实践交流、红色艺术研学、名师培训等活动;
4.各地优秀活动案例将由主办单位汇总推广,打造可复制、可落地的常态化红色美育实践模式。
十一、附则
1.本活动为常年持续性公益活动,无任何报名、评审费用,严禁各地方单位违规收费;
2.所有参与者一经投稿,即视为认可本活动方案各项规则,遵守活动评审与版权相关规定;
3.主办方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每年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优化活动细则、拓展作品类别、丰富荣誉体系;
4.活动长期开展,年度规则微调将提前通过官方渠道公示,保障活动规范性与延续性。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德育培教中心
2026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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