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爱国课堂”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系列活动 ——之“踏寻红色足迹,唱响家国情怀”红歌传唱主题活动方案

文件

一、活动背景
红歌是百年党史的鲜活载体与凝聚民族力量、传承爱国精神的宝贵财富。为打破传统爱国主义教育的年龄壁垒,面向全龄人群打造沉浸式红色实践平台,推动爱国教育从“特定群体参与”转向“全龄全民浸润”,特策划本次全龄红歌传唱主题活动。
二、活动主题
“踏寻红色足迹,唱响家国情怀”——全龄共唱红色旋律 同心厚植爱国情怀
三、活动宗旨
依托各年代经典红歌资源挖掘其背后的革命故事与时代内涵,针对不同群体认知特点设计分层参与路径,开展分龄适配、代际联动的沉浸式爱国教育,引导全年龄段群众铭记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推动爱国教育走深走实,实现红色文化代代相传。
四、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爱国工程研究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德育培教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馨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媒体展播平台:”学习强国“强国风采 主题专栏公益展播
五、活动对象面向全社会 3 岁以上全龄人群开放,支持个人报名、家庭组队、班级组团等多种参与形式,团体人数按幼儿组 2-8 人、青少年组 3-12 人、全龄混合组 3-20 人灵活设置。
六、活动开展模式与时间安排(常年常态化)活动为长效持续性项目,采用“各地自主常态化开展、全年素材积累、年底集中评优颁奖”模式:
1.常态化开展阶段(全年持续):各单位结合党建、校园德育、群众文体活动等,依托各类节日节点自主灵活组织分场活动,无需统一时间。
2.年度素材积累与报名阶段(每年 1-11 月):各地收集参与者展演视频、活动照片等素材,筛选优秀候选对象。
3.年度汇总评审阶段(每年 12 月上旬):主办单位组织多领域专业评审团分组别开展综合评审,确定年度获誉名单。
4.年度荣誉盛典(每年 12 月下旬):集中表彰全年优秀个人、团体及组织单位,展示全龄红色教育实践成果。分场活动地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荣誉盛典地点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
七、活动参与要求
兼顾专业性与普惠性,设置差异化参与标准:
1.曲目要求:参选曲目为适配各年龄段的经典红歌与爱国主旋律作品,支持独唱、合唱、代际同唱等多元形式,内容积极正向。2.作品要求:幼儿组时长 2-4 分钟,青少年组 3-5 分钟,中青年及中老年组 3-6 分钟,伴奏提前备案,杜绝低俗改编内容。
3.参选风貌:着装贴合年龄特点与红色主题,参与者精神面貌积极饱满。
4.参与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公益普惠、公平参与,严禁冒名顶替、抄袭表演,鼓励代际联动参与。
八、活动实施流程
1.全域全龄宣传动员:针对不同群体的信息接收渠道开展分众宣传,持续吸纳全龄群众报名参与。
2.属地自主分层开展:各地灵活组织红歌童谣赛、红歌快闪、代际传唱会等多元活动,做好影像留存与台账登记,挖掘曲目背后的红色故事。
3.年度分龄择优上报评审:每年 11 月底各地完成择优推荐上报,主办单位分组别开展综合评审确定获誉名单。
4.年度全龄集中荣誉总结:12 月举办年度荣誉盛典,公示活动成果、表彰先进,提炼全龄红色教育经验。
九、分龄评分标准(总分 100 分)
1.主题契合度(30 分):曲目贴合红色爱国主题,情感表达真挚。
2.演唱表现(30 分):按各年龄段特点分别侧重童真完整、节奏饱满、流畅扎实等要求,无明显失误。
3.舞台呈现(20 分):台风贴合年龄特征,整体呈现富有感染力。
4.精神风貌(20 分):着装合规,精神饱满,展现正向爱国风貌。
十、荣誉设置摒弃传统等级评选模式,设置分龄特色荣誉,所有荣誉由主办
单位颁发对应证书与纪念奖品:
1.分龄个人类荣誉:按幼儿、青少年、中青年、中老年组别设置对应特色荣誉,另设全龄通用的年度经典红歌演绎标杆人物、年度红色美育活力典范。
2.团体类荣誉:设置年度亲子红歌示范家庭、年度校园红歌先锋班级、年度同心协作标杆团队、年度红色风尚艺术团。
3.组织类荣誉:设置年度红色教育优秀组织单位、年度全龄爱国实践示范基地。所有常年参与并完成属地展演的参与者均可获得年度活动纪念认证,荣誉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不设固定名额。
十一、全龄常态化宣传与成果沉淀
各地依托适配渠道推送活动动态,分类积累全年活动素材,年底由主办单位整合全域成果集中推送展示,打造全龄覆盖的爱国教育品牌,实现红色文化长效传播。
十二、全龄常态化管理、后勤与安全保障
各地针对不同年龄段群体特点做好差异化后勤与安全保障,制定对应安全预案,建立分龄活动台账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年度荣誉盛典由主办单位统筹全流程保障,设置专属便民区域,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十三、活动意义与长效价值本次活动以全龄覆盖、常年常态化为核心模式,打破年龄圈层限制,推动爱国教育从“一代人传承”升级为“三代人共鸣”,既
丰富全龄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也引导全民赓续爱国初心,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常态长效,助力红色文化薪火相传。
十四、工作要求与未尽事宜
各属地单位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常态化组织活动、做好台账素材留存,按时完成相关报送工作。活动未尽事宜、评审细则、颁奖安排均由主办单位统筹制定、统一解释,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优化调整。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德育培教中心
2026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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