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评定标准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爱国主义教育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官方依据,从组织保障、课程教学、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师资队伍、文化育人、成效示范、长效机制八个维度,系统撰写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内容规范且贴合学校落地实施。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推进新时代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健全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系,培育学生爱国情怀、强国志向、报国担当,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辐射的爱国主义教育育人样板,特制定本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
本标准所称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典编修指导委员会同有关部门评定,具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完善的教育功能、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能够承担全民爱国主义教育任务的重要阵地。
一、总体总则
1. 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国民教育体系育人定位,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爱人民高度统一,紧扣时代主题,根植红色基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家国情怀教育,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办学治校、教育教学、校园生活全过程。
2. 建设目标:通过标准化建设,构建体系完善、载体丰富、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格局,实现教育常态化、课程系统化、活动品牌化、阵地规范化、师资专业化、育人长效化,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发挥区域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3.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评审、认定、复核及常态化建设管理。
二、组织保障标准
(一)健全领导机制
成立由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任双组长的爱国主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部署推进全校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明确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少先队、年级组、教研组工作职责,细化分工、协同联动,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落实、师生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教育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完善制度体系
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常态化育人工作细则》《实践活动管理制度》《阵地运维规范》等配套制度,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德育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做到工作有依据、推进有流程、落实有考核、成效有复盘。
(三)落实经费保障
设立爱国主义教育专项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专项用于课程开发、阵地建设、师资培训、活动开展、成果宣传、资源采购等工作,经费使用规范透明、专款专用,保障各项育人工作常态化有序开展。
三、课程教学育人标准
(一)课堂主阵地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爱国主义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求,依托思政课核心主阵地,系统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普及国家安全、国防教育、国情民情教育。各学科深度挖掘爱国主义育人元素,落实全员课程思政,实现语文、历史、地理、艺术、体育、道法等学科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无缝覆盖。
(二)校本课程体系完善
立足红色资源、地域文化、学校特色,开发爱国主义校本课程、特色微课、专题读本,构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位一体的爱国教育课程体系。每学期开设爱国主义专题课程、红色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课程内容贴合学生年龄特点,分层设计、循序渐进,杜绝形式化、同质化教学。
(三)常态化专题教学开展
常态化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学、专题讲座、课堂研讨,聚焦家国情怀、民族精神、时代楷模、大国成就、英雄模范、传统文化等核心主题,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教学。严格落实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课时要求,常态化普及国防知识、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学生民族自豪感和家国责任感。
四、师资队伍建设标准
(一)配齐建强育人队伍
构建“思政教师+班主任+学科教师+校外辅导员”四维育人队伍,明确全体教职工爱国主义教育育人职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求。配齐专职思政教师、德育管理人员,常态化发挥班主任一线育人作用。
(二)强化专项培训研修
建立常态化师资培训机制,将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育人案例纳入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专题培训核心内容。每学年组织全体教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专题培训、教研研讨、案例交流不少于4次,鼓励教师参与红色教育研学、育人课题研究、优质课评比,持续提升育人专业能力。
(三)健全师德育人机制
将爱国主义教育素养、育人履职情况纳入教师师德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核心指标,引导教职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自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杜绝不良言行,树立爱国育人、立德树人的良好师表形象。
五、校园阵地建设标准
(一)校内育人阵地规范
高标准建设校园红色文化长廊、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栏、荣誉展厅、读书角、主题教室等固定阵地,常态化更新宣传内容,展示国旗、国徽、国歌、新时代楷模、英雄事迹、大国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校园环境营造浓厚爱国氛围,实现步步有文化、处处有教育、时时受熏陶。
严格落实升国旗、唱国歌规范流程,校园显著位置规范悬挂国旗,严格执行升降旗、重大节日升旗仪式制度,仪式庄重规范、流程完整。
(二)校外实践阵地稳固
主动对接本地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博物馆、爱国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资源,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爱国主义研学实践基地,签订共建协议,常态化开展研学实践、志愿服务、红色寻访活动。
(三)线上宣传阵地清朗
依托学校公众号、视频号、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班级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红色故事、时代榜样、育人成果,打造线上爱国育人阵地。规范网络宣传管理,传播正能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
六、主题实践活动标准
(一)节点主题活动常态化
围绕国庆节、建党节、建军节、烈士纪念日、清明节、劳动节、青年节、少先队建队日等重要节庆和纪念日,常态化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朗诵、红歌传唱、书画创作、知识竞赛、宣誓仪式等爱国主义主题活动,做到月月有主题、节节有活动、学期有特色。
(二)研学实践活动常态化
严格落实实践育人要求,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红色研学、国情调研、国防体验、劳动实践、公益志愿服务等校外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学生走进爱国教育基地、乡村一线、企业车间、红色旧址,感悟家国发展成就,厚植为民情怀、报国志向。常态化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国防体验活动,强化国防观念和责任担当。
(三)特色品牌活动常态化
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打造1-2项常态化、长效化、有影响力的爱国主义教育特色品牌活动,形成固定活动模式、成熟育人体系、丰富成果积累,实现一校一品、特色育人,具备可展示、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价值。
七、校园文化育人标准
(一)红色文化浸润校园
深耕红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育人,常态化开展经典诵读、传统节日文化体验、红色故事宣讲、非遗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引导学生传承民族精神、弘扬时代新风,增强文化自信和民族认同感。
(二)班风校风积极向上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培育优良校风、学风、班风,常态化开展文明校园、爱国班级、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爱集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爱国守纪、勤学奋进、崇德向善的良好品格。
(三)家校社协同育人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爱国育人网络,通过家长会、家长课堂、家校共育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理念,配合学校开展家庭爱国主义教育。联动社区、企事业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整合社会育人资源,形成全域育人合力。
八、教育成效示范标准
(一)学生素养成效显著
全体学生爱国情怀浓厚,尊崇英雄、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学励志,能够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荣誉,树立远大报国理想。学生积极参与爱国主题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精神风貌良好,无违纪失德、损害国家形象的言行。学生家国认知、民族自信、责任担当显著提升,育人成效得到师生、家长、社会广泛认可。
(二)育人成果丰富扎实
学校持续积累爱国主义教育教案、校本教材、活动案例、影像资料、学生作品、课题成果等育人资料,形成完整的育人档案体系。积极开展育人成果展示、经验交流、课题研究,产出优质课例、论文、特色成果,育人质量位居区域前列。
(三)示范辐射作用突出
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机制成熟、模式完善、特色鲜明,能够常态化承接区域观摩交流、对口帮扶、经验分享工作,积极带动区域内其他学校提升爱国主义教育育人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九、长效管理与考核标准
(一)常态化自查整改
建立月度自查、季度督查、年度复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梳理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短板、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闭环落实整改提升,持续优化育人工作体系。
(二)多元评价考核
建立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多元评价机制,将爱国主义教育成效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教师绩效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评价倒逼育人工作提质增效。
(三)动态巩固提升
建立示范学校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常态化建设、持续性创新,杜绝重创建、轻巩固、轻长效的形式化问题,持续丰富育人载体、创新育人模式、提升育人品质,长期保持示范标杆水平。
十、附 则
本标准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略)
2. 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评定评分细则(略)
3. 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复核评估办法(略)
主题词: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评定标准
抄送:爱国工程研究院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

